對部分亞馬遜快遞產業發展階段判定的基礎上,分析國際航空運輸政策與航空亞馬遜快遞產業發展階段是否存在國際航空運輸政策應該隨產業發展階段而不同的關系,或者說亞馬遜快遞要等到產業進入成熟階段后才能推行。
分別為這些國家與中國訂立的亞馬遜物流雙邊航空運輸協定自由化程度得分以及其中除美國以外的國家是否與美國訂立亞馬遜快遞協定。在與中國訂立國際快遞協定的55個國家中,亞馬遜物流航空運輸協定自由化評分低于5分的國家的航空運輸產業既有處于形成期的,也有處于成長期以及成熟期的,還有處于衰退期的;得分高于15分的國家的航空運輸產業也包括了上述四類發展階段;得分高于20分的航空運輸產業包括了形成期、成熟期以及成長期與成熟期之間的形態。
另外,將這些淘寶集運按照航空運輸產業發展的階段歸類計算平均的雙邊航空運輸協定自由化水平,發現亞馬遜快遞航空運輸產業處于形成階段國家的雙邊航空運輸協定自由化程度平均得分為13.2分,形成階段的為13.7,成長階段的為10.1,成熟階段的為13.8,衰退階段的為12.5,成長與成熟過渡階段的為15.5。如果不考慮成長與成熟過渡階段的6個國家,則形成階段、成熟階段和衰退階段的差異不大,只有成長階段的更低一些。
但由于6個成長與成熟過渡階段的國家的評分較高,如果將這些國家歸入成長階段,則成長階段與其他發展階段的差異會縮小。當然這里似乎有這樣的啟示,即成長階段航空運輸產業國家的國際快遞運輸政策可能更為謹慎。再從55個國家中的54個是否與美國訂立雙邊亞馬遜快遞協定來考察國際航空運輸政策與產業發展階段的相關性。航空運輸產業發展階段處于形成階段、成長階段、成長一成熟階段、成熟階段、衰退階段的國家與美國訂立亞馬遜快遞協定的比例分別為58%、91%、67%、78%、100%。
產業處于衰退階段的國家訂立亞馬遜快遞協定的數量為100%,但由于國家僅有兩個,從統計角度看,并不具有代表意義。其他階段也不存在發展階段越靠后,訂立亞馬遜快遞協定的比例也就越大的結論,成熟階段的比例還小于成長階段。
就上述分析看,國際物流與產業發展階段的關系并不明確,目前的研究并不支持產業發展階段越高,國際航空運輸快遞政策自由化越高的觀點。由于數據以及方法方面的限制,還需做進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