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集合覆蓋模型,獲得的第三個活動串在周二重復了航班環S,可以不執行該 航班環,否則無可行解。可以發現,此時只需6位飛行員,而且飛行時間非常接近 20h,目標函數值為4.51h。
在周活動串的基礎上構建月活動計劃的方法與周活動串相似,只要將本月的 周活動串與其他活動進行組合即可。因此,需將一個月分成整數個周,如果有一周 橫跨前后兩個月,可規定該周算作下月,這樣每個月有四個周或五個周。 機組的組配是將各等級飛行員搭配成符合法規的執行航班任務的機組。這里 法規的簡要部分是5.3.3節中列出的垂直規則,即第3條“機組成員搭配飛行原則”。
考慮到航班計劃和飛行員隊伍具有一定的連續性,上一個計劃周期的機組可以作為本周期組配機組的基礎,再根據航班計劃的變動和機組隊伍的變化進行適 當的調整。具體的做法是首先分析以下情況。
(1)航班和活動增加了多少,因而活動串增加了多少?
(2)增加了多少雙機長的航班?
(3)機長增加了多少?是否足夠?
(4)上一個周期哪些機組因為副駕駛升級或配合不好等原因分解了,需要重新組配。
(5)哪些機組可以保留?還需要重新組配多少機組? 這樣把保留的機組人員與需要重新組配的飛行員分開處理,只對需重新組配 的飛行員進行組配。組配機組時,機長是機組的核心,應首先確定機長,然后將副 駕駛與機長匹配。
另外,需首先考慮適航規定,然后盡量滿足個人意愿。 有多少活動串,至少應有多少機長。也就是機長數應不少于活動串數,這是因 為還需要考慮到雙機長和機長臨時請假等情況。 也可以在活動串指派時,同時優化機組的組配。這個問題將在下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