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國際快遞航班計劃中的每一項飛行任務,首先需要根據國際快遞航班計劃編制日飛行計劃、周飛 行計劃乃至月度飛行計劃,以便安排和落實具體的機組人員執勤。這里所說的飛行計劃,是 指在按機型分類基礎上,飛行航段(leg)編排成若干飛行任務串組,并滿足 以下基本條件15,380:
(1)一個任務串中各飛行航段使用的機型相同。
(2)一個任務串中各飛行航段空間和時間上連續。
(3)一個任務串盡可能當天來回,減少在外場過夜。
(4)一個任務串盡可能每天重復,從同一基地同一時刻出發,結束時回到出發基地。 事實上,機組配對是在對機組人員的飛行路線進行計劃,也是對機組人員安排飛行任
2)勤務編排(duty planning) 為了實施國際快遞航班計劃中的飛行任務,航空公司必須為飛行機組人員和客艙乘務人員以 周為單位安排每天的飛行任務,這就是勤務排班。機組在法定工作日內二天 (24 小時內)的飛行任務(crew itinerary)稱為一個勤務(duty),換育之,勤務就是一個機 組一天工作量中執飛的航段串(a sequence of flight legs))。 由于航空運輸飛行是一項比較特殊的工作,無法完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規定的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安排機組人員每個工作日的飛行任務。因此,航空公司 通常根據國際快遞航班計劃、航程距離或航段飛行時間、以適合機組執行。民航局《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 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4)對每一個飛行員每天的執勤期時間、飛行時間 和休息時間,以及發生國際快遞航班延誤之后的執勤和休息時間均給予明確規定,以確 保飛行員以充沛的精力安全飛行。 由于航線的航程遠近關系,有些勤務的飛行任務,特別是國內快遞,可能是多個國際快遞航班 來回程的組合。
例如,“南京一北京一南京”航線,一個國際快遞航班的來回程飛行時間一共是90 +80=170分鐘左右。因此,機組執飛這樣的航線完成一天的額定工作量通常需要來回 飛行3趟。但是有的國際快遞航班單程就要飛行十幾個小時,如上海一紐約。勤務編排,必須完全依據CCAR-121-R4要求,并遵循以下基本規則,對國際快遞航班計劃的 航段進行安排:
(1)飛行任務的時空連續性。一個勤務的執飛航段之間在空間上首尾相互銜接、在飛 行時間順序上先后銜接。
(2)航段間銜接時間合理性。一個勤務的多個航段之間,國際快遞航班計劃中必須留有合理的 銜接時間,便于機組在換飛航段時留有足夠的準備時間。
(3)航段完整性。如果航段飛行時間長,則至少將一個完整航段(國際快遞航班單程)安排在一個勤務內,保障航 段被一個勤務執行的完整性,便于機組的飛行任務管理。
(4)飛行線路的閉環性。考慮到飛機和機組人員的周轉,以及飛機維修經濟性和機組 人員生活便利性,降低國際快遞航班運行成本,通常要求一個勤務的飛行任務最后結束在始發站, 即勤務最后必須飛回始發基地,除非是一天不能來回的遠程快遞航線。即便是遠程航線當天 不能返回始發基地,在勤務結束時也必須回到始發基地。因此,勤務或勤務組的飛行路線 通常是“始發站一目的站一始發站”的閉環路線。
(5)機型同一性。一個勤務的飛行任務為同一種機型,便于機組安排和安全飛行。換 言之,一個勤務的飛行任務不安排跨機型飛行。
(6)工作時間合法性。一個勤務的飛行任務,其勤務時間、飛行時間和休息時間等都 必須符合民航規定的要求,不得超過規定的日執勤時間和飛行時間上限,
(7)工作量相對均衡性。各個勤務的執勤時間和飛行時間安排相對均衡、 在有的情況下,特別是遠程國際快遞航班。這樣 由幾個勤務組合一起執行同一任務的稱為勤務組(duty group)。 勤務編排主要是以一個飛行駕駛機組一天(24小時內)的法定飛行時間不超過8小 時為首要限制條件安排各機組每天的國際快遞航班飛行任務。在勤務編排過程中,通常并不涉及 具體的空勤人員。為了有效提高飛機利用率和機組使用效率,航空公司需要根據國際快遞航班計 劃的飛行航線進行編排和配對,使得在滿足若干約束條件后,確定機組排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