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的法律。通過附件的形式,詳細列明了適用于“歐洲共同航空區”的歐盟單一航空運輸市場法規。包括:市場準入和相關服務方面;空管;航簽安全;航空安保;環境;社會事務(勞工保護方面的工作時間、工作環境和健康保護等);消費者保護;其他(計算機訂座系統守則、人員資格相互承認、燃油稅等)。206年12月12日,歐盟與摩洛哥簽訂了第一個歐盟一地中海航空運輸協議。不僅相互開放航空運輸市場,還包括了范圍廣泛的航空立法的趨同,即在安全、經濟規制特別是競爭法、空管、消費者保護等領域向歐盟的法規看齊。2004-2011年,歐盟一摩洛哥市場的年復合增長率達到12.8%,自由化對增長的貢獻達到65%,票價下降了37%,在2011年創造了3.2萬個工作崗位。這個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航空公司指定。數量沒有限制。航空公司在指定國設立,并持有指定國的營運合格證,頒證國對該航空公司有實際的規制權力,歐盟指定的航空公司應由歐盟成員國或其國民或者其他ECAA國家或其國民擁有多數所有權和實際控制權,摩洛哥指定的航空公司應由摩洛哥或者其國民、歐盟成員國或其國民,或者其他ECAA國家或其國民擁有多數所有權和實際控制權。
運價。摩洛哥指定的航空公司在歐盟內部運輸的運價應按照歐盟的法律規定執行,歐盟指定的航空公司在摩洛哥內部運輸的運價應按照摩洛哥的法律規定執行。
與其他雙邊協議的關系。協議生效后將適用于歐盟成員國與摩洛哥訂立生效或臨時生效的雙邊航空運輸協議。這個協議還很簡單,沒有包括全部雙邊協議的內容,比如運力、國際運價,從事商務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