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是一種從屬于商品運用貨幣價值進行衡量的手段,是產品供應者與消費者進行 價值交換的貨幣成本反映了商品當時的市場價值。包 括產品的生產成本、利潤、稅費、商品的市場定位、市場消費水平、同類商品的競爭、可替代 商品的競爭影響、企業的市場策略和戰略、國家對市場的調控政策等。因此,商品定價過程 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過程。
傳統的經濟學理論認為,價格是一種調節社會需求與供給關系的杠桿嗎。在供需相 對平衡并沒有明顯外界因素干預的市場環境中,價格杠桿對社會需求確實會產生一定的 抑制或拉動作用,但對于那些對價格并不敏感的消費群體(如富人或特殊需求者)而言并 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在需求大于供給的市場環境中,提高價格可能會抑制部分市場需求,在一定的時期內在某種程度上能夠緩解供需矛盾;在供給大于需求時,降低價格確實 能夠刺激部分消費的增長。
但是,在某些環境下或在某個時段內或受某些市場外部因素影響情況下,這種“價格 杠桿”作用有時會失去傳統意義上的調控作用。具有典型意義的是,2010年年初,經營該航線的航空貨代公司為了與高鐵競爭客源,便將機票價格從690元 降至260元。由于對高速列車的新鮮感及高鐵確實比飛機 便捷正點等顯著優勢,盡管當時高鐵單程二等車票每張為490元,可是相當多的民航旅客 并沒有被低廉的機票所吸引而依然選乘高鐵。顯然,在這種具有強勁替代性的新產品競 爭環境中,試圖通過單純降低機票價格來競爭和撬動市場,其“價格杠桿”的作用已經微乎 其微。尤其是我國春運期間試圖通過提高火車票價格來抑制返鄉客流的行為[口,根本沒 有絲毫“價格杠桿”作用,無疑是“趁火打劫”行為。